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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普惠金融产品“明白纸”(对公普惠金融业务)(陕西版)

时间: 2020-12-01 16:16:19
来源: 网站原创
作者:
责任编辑: 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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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普惠金融产品“明白纸”

(对公普惠金融业务)

(陕西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一、中银税融贷

(一)特点

根据企业纳税情况,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免担保信用贷款额度。

(二)定义

对在陕西税务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优质中小企业,根据其缴纳的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额提供的免担保信用贷款额度。

(三)客户范围

1.第一类税务客户:近两年纳税登记为B(含)以上、年度缴税额高于5万元。

2.第二类结算客户:与我行合作时间两年以上,年结算额(贷方合计)100万元以上,日均存款20万元以上。

3.第三类商户收单客户(信用卡):年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与我行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

4.第四类报关客户:我行“报关即时通”客户,或叙做我行关税保函业务的进出口报关企业,与我行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

(四)准入条件

1.信用评级为B+(含)以上;

2.满足目标客群所列条件,且近两年每年缴纳国、地税年纳税合计总额第一类目标客户在5万元以上,第二、三、四类目标客户在3万元以上;

3.企业实际控制人在陕西至少有一处自己或配偶名下的房产;

4.近2年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

5.最近两年在税务部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含)以上,且不存在因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情形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

(五)贷款金额

最高300万元。

(六)贷款期限

最长一年,可循环使用。

(七)担保方式

信用方式,应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主要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中银结算通宝

(一)特点

根据企业在我行结算情况,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免担保信用贷款额度。

(二)定义

在中国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满两年(含),账户活跃、结算稳定的中小企业无贷户、根据其结算流水和存款沉淀提供的免担保信用贷款额度。

(三)客户范围

在我行结算的中小企业无贷户、信用卡商户及在贸易金融部办理业务的中小企业客户。

(四)准入条件

1.信用评级为B+(含)以上;

2.营业执照有效;

3.在我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两年(含)以上;

4.纳入额度核定的有效结算账户(不含临时账户及保证金账户),原则上不超过两个,且满足下列条件:

(1)前12个月年日均存款在20万元(含)以上;

(2)前12个月贷方累计结算额在800万元(含)以上;

(3)前12个月借贷双方累计结算笔数在100笔(含)以上。

(五)贷款金额

最高200万元。

(六)贷款期限

最长一年,可循环使用。

(八)担保方式

信用方式,应由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主要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中银科创贷

(一)特点

针对陕西科技科创型企业定制的金融服务方案。

(二)定义

对陕西省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科创型企业,根据其经营状况、研发创新能力提供的免担保信用贷款额度。

(三)客户范围

符合科技金融准入要求或为小巨人、独角兽、瞪羚、双软(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企业,及其他我行认定的优质科创企业。

(四)准入条件

1.企业注册及经营在陕西省范围内,年销售收入小于3亿元;

2.企业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业证书或为政府相关政策扶持的科技型企业;

3.企业拥有自主创新能力、专业化的技术研发团队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

4.企业经营年限2年以上(或者企业经营者从业年限4年);企业及主要经营者信用记录良好。

(五)贷款金额

授信金额应与借款人的实际流动资金需求相匹配,整体控制在我行与主管政府部门合作业务总体额度内。

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科技局准入,叙做纯知识产权质押)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科技局准入,组合式贷款)

(六)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担保方式

由政府补偿资金承担不超过50%的授信敞口风险,剩余敞口可采用抵质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多种有效担保方式覆盖。

四、中银集采通宝

(一)特点

针对为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方案。

(二)定义

指与我行签署合作协议的省、市、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合作,以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与《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短期融资的授信业务。

(三)客户范围

政府、部队、科研院所及大型国企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

(四)准入条件

1.属于政府采购中心入库名单企业,并取得政府务采购合同;

2.与采购中心合作记录良好,无延迟交货或退货现象;

3.无未结清不良信用记录,且在近三年内未在银行发生过债务重组;

4.企业信用等级在B-(含)以上。

(五)贷款金额

综合核定,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单笔采购项目的提款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70%。

(六)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

(七)担保方式

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房地产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五、中银园保贷

(一)特点

实现批量化拓客的金融服务产品。

(二)定义

我行认可的工业、科技等类开发园区内,优质中小企业虽已向园区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因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过程较长,暂无法落实土地使用权有效抵押手续,经由园区建设投资开发主题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增信后,我行向客户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三)客户范围

我行认可的开发园区购买土地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中小企业客户。

(四)准入条件

【客户准入条件】

1.在我行信用评级不低于B+级;

2.在我行认可的工业园区内正常生产经营;

3.符合我行中小企业新模式客户的基本准入标准;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

5.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园区准入条件】

1.经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复的省内国家级、省级及其所辖开发区;

2.经省发改委、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等省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产业示范园、县域工业园等其他类园区应报省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审批准入。

【拟抵押土地使用权准入条件】

1.为借款企业自身所有并用于生产经营;

2.出让背景真实,完成政府招、拍、挂等规定手续,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3.已向开发园区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与园区无土地纠纷,具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

(五)贷款金额

借款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金额的60%为上限。

(六)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

(七)担保方式

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园区建设投资开发主体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至借款人办妥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终止。

六、中银接力通宝

(一)特点

无还本续贷产品。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业务,划为正常类。

(二)定义

针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经其主动申请,我行提前按照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授信调查和审批。经审批通过、落实提款条件后,允许企业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继续使用我行贷款资金。

(三)客户范围

存量授信客户。

(四)准入条件

1.客户依法合规经营。

2.客户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客户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

4.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的条件和标准。

5.客户信用等级不低于B-,且信用等级较上年不得下降超过2个(含)等级。

6.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偷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违反制裁规定的行为,未被列入我行禁止开展业务的反洗钱关注名单。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贷款品种

原贷款及“中银接力通宝”贷款品种均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六)贷款金额

不得超过原流动资金贷款未偿还的本金余额。

(七)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结清借款人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

(八)贷款期限

新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原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九)贷款次数

“中银接力通宝”产品连续叙做次数不得超过3次。

(十)担保方式

担保条件不弱于原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缓释条件。

依据:《“中银接力通宝”产品管理办法(2020年版)》

七、专精特新工企贷

(一)特点

支持工信部、各地工信部门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培育库企业、“小升规”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小升规”培育库企业信用贷款最高可达150万元,“小升规”企业最高可达300万元。

(二)定义

“专精特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相关融资需求,向我行申请的以借款人整体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下设三个子方案:成长快贷、小巨人贷、技改贷。

(三)客户范围

符合信贷工厂客户范围的以下客户:

1.工信部、各地工信部门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

2.“小升规”培育库企业。

3.“小升规”企业。

4.“小巨人”企业。

5.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四)准入条件

1.借款人经营年限,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验达到2年或2年以上。

2.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我行无不良授信;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

八、中银厂房贷

(一)特点

支持因生产经营需要购买自用厂房,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最长可达10年。

(二)定义

“厂房贷”是指借款人因生产经营需要,购买(含市场购买和司法拍卖,下同)自用工业厂房,向我行提出申请,并承诺以购买厂房及所附着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以借款人整体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

(三)客户范围

信贷工厂客户。

(四)准入条件

1.借款人经营年限,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验达到2年或2年以上。

2.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我行无不良授信;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

3.借款人与开发商和出售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已签署购房合同(通过法院拍卖方式的除外),贷款资金需求真实可靠。

5.已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不低于厂房购置款总额中除贷款部分的资金。

6.书面承诺将厂房及附着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我行,并及时办妥他项权证。

(五)贷款期限

不超过10年。抵押物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占用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剩余使用权年限。

(六)还款方式

期限超过一年的,按月/季/半年还款的等额本金还款法。

依据:《信贷工厂“中银厂房贷”服务方案(2020年版)》

九、中银惠农通宝

(一)特点

支持““三农”的综合服务方案。农业种养殖企业,最高20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仓单、应收账款质押。

(二)定义

支持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客户的信贷业务服务方案。下设六个子方案:扶贫贷、扶农贷、助农贷、新农贷、特产贷、供应链贷。

(三)客户范围

信贷工厂客户。

1.贫困地区的扶贫产业,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有扶贫带动作用。

2.农业种植、养殖。

3.农产品收购、加工、仓储、物流、销售。

4.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产业。

5.农田基本建设、生态环境改造、农村基础设施。

6.与农业及农业相关龙头企业具有长期供应销售关系的客户群体。

(四)准入条件

1.借款人经营年限,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验达到2年或2年以上。

2.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我行无不良授信;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

(五)贷款金额

单户的授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十、中小企业循环贷款

(一)特点

足额房产抵押下,循环贷款额度最长三年,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定义

我行针对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在其提供足额有效的房地产抵押担保情况下,我行为其核定最长三年期的循环贷款额度。在核定的额度金额和有效期内,借款人可以多次提取、逐笔归还、循环周转使用贷款,满足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流动资金需求。

(三)客户范围

信贷工厂客户。

(四)准入条件

1.信用等级在BB(含)以上。

2.企业持续经营年限在两年以上。

3.实际控制人从业年限在四年以上。

4.所处行业为优先支持或一般支持行业。

5.主营业务清晰,前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稳定。

6.纳税记录良好,或享受减、免、退等税收优惠政策。

7.我行存量授信客户、结算客户并拟长期合作的优质企业。

8.借款人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中无逾期记录,提供材料证明非主观原因逾期的除外。

9.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符合分行高端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群认定标准,优先支持总分行级重点客户。

(五)贷款品种和期限

最长三年期循环贷款额度;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贷款用途

企业日常经营性支出和周转。

(七)担保方式

以房地产抵押担保为主。抵押物范围限定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商业楼宇、商铺。

依据:《中小企业循环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4年版)》

十一、“中银企E贷•信用贷”

(一)特点

线上对公信用类流动资金贷款产品,贷款资金仅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二)定义

“中银企E贷·信用贷”是我行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挖掘和分析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行内外数据信息,依托风控模型及策略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向小微企业提供的线上贷款。

(三)客户范围

产品目标客户为国标小微企业,实行共同借款人模式,即由借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四)准入条件

1企业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国标小微企业;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我行开立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

3企业法定代表人年满2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等关联人员不存在涉及洗钱、恐怖融资、金融诈骗、偷逃税、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违反制裁规定的行为,不在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上;

5企业属于“企E贷·信用贷”白名单客户,且在有效期内;

6企业具有真实贷款意愿;

7我行要求的其他授信条件。

(五)贷款金额

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额度有效期内,产品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

(六)贷款利率

根据客户风险水平依托模型策略由系统自动差异化定价。目前该产品执行年化利率不超过4.35%,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七)贷款期限

“信用贷”的授信额度期限最长1年(含)。单笔贷款期限最短为1天,单笔贷款到期日为该产品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八)申请流程

产品申请需分别登录企业网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手机银行提交业务申请。产品申请通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产品签约,即可正常用款。

1、企业网银提交申请

企业登录我行企业网上银行,选择“信用贷”发起产品申请;

2、法人手机银行确认并申请

企业网银提交申请通过后20个自然日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登录个人手机银行,对企业及其本人基本信息、贷款申请等信息进行确认并提交产品申请;

3、合同签订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在审批通过当日,或自“信用贷”产品申请通过之日起20天(含)内,通过我行个人手机银行发起借款合同签订;

4、在线提款

在“信用贷”产品额度有效期内,企业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或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个人手机银行可发起在线提款。

(八)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内,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也可根据客户需要,选择提前还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可分别通过登录企业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进行提前贷款操作。

依据:《“中银企E贷·信用贷”产品管理办法》(2020年版)

十二、“中银企E贷•银税贷”

(一)特点

线上对公信用类流动资金贷款产品,贷款资金仅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二)定义

“中银企E贷·银税贷”是我行借助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小微企业纳税信息为基础,整合行内外数据信息资源,依托风控模型及策略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向小微企业提供的线上贷款。

(三)客户范围

产品目标客户为国标小微企业,实行共同借款人模式,即由借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四)准入条件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我行开立账户,且信用状况和企业纳税记录良好。

1、企业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国标小微企业;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我行开立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

3、企业法定代表人年满2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等关联人员不存在涉及洗钱、恐怖融资、金融诈骗、偷逃税、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违反制裁规定的行为,不在我行禁止开展有关业务的反洗钱关注名单上,洗钱风险状况未超出我行洗钱风险管控能力;

5、税务准入条件:企业成立两年以上,纳税等级为A/B;近两年平均纳税金额5万以上;近一年纳税销售收入200万以上;企业当前不存在欠税,近期不存在税务违法违章信息或税务稽查信息;最新税务系统年报中资产负债率80%以内;

6、我行要求的其他授信条件。

(五)贷款金额

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在额度有效期内,产品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

(六)贷款利率

根据客户风险水平依托模型策略由系统自动差异化定价。目前该产品执行年化利率不超过4.35%,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七)贷款期限

“银税贷”产品授信额度期限最长1年(含)。单笔贷款期限最短为1天,单笔贷款到期日为该产品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八)申请流程

产品申请需进行税务数据授权、分别登录企业网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手机银行提交业务申请。产品申请通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产品签约,即可正常用款。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税务数据授权

企业关注“中国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输入关键字“小微贷”,进入“中银小微贷款申请”模块,选择“中银企E贷·银税贷”进行税务授权;

2、企业网银提交申请

企业登录我行企业网上银行,选择“银税贷”发起产品申请;

3、法人手机银行确认并申请

企业网银提交申请通过后20个自然日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登录个人手机银行,对企业及其本人基本信息、贷款申请等信息进行确认并提交产品申请;

4、合同签订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在审批通过当日,或自“银税贷”产品申请通过之日起20天(含)内,通过我行个人手机银行发起借款合同签订;

5、在线提款

在“银税贷”产品额度有效期内,企业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或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个人手机银行可发起在线提款。

(八)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内,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也可根据客户需要 ,选择提前还款,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可分别通过登录企业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提前进行贷款归还。

依据:《“中银企E贷·银税贷”产品管理办法》(2020年版)

十三、中银航空贷

(一)特点

针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陕成员单位的核心中小供应链客户的金融服务产品。

(二)定义

针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陕成员单位的核心中小供应链客户,通过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及其与核心企业的结算信息、交易历史,以双方购销贸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供应商核定一年期及以内短期综合授信额度。

(三)客户范围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陕成员单位的优质中小供应链客户。

(四)准入条件

(1)信用评级不低于B-级;

(2)核心企业认可且原则上双方合作三年以上的供应商,交易稳定真实,过去一年中无因产品质量或履约等问题发生商业纠纷;

(3)以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质押我行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与核心企业签订商务合同,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经核心企业挂账确认应收账款(未对外质押或转让),同意以我行制式应收账款质押确认函中列明的账户作双方唯一往来结算账户并由我行监管,授信结清前供应商不变更该项业务回款专用账户。

(五)贷款金额

根据供应商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信用评级等综合情况,以供应商为主体逐户核定。

(六)质押率

不高于90%。

(七)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

(八)担保方式

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供应商与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

十四、中银秦贸贷

(一)特点

依托我行金融全球优势,精准营销。

(二)定义

针对省内出口类小微企业而设计的融资服务方案,结合企业的出口额、退税额、海关信用记录、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情况以及在我行的结售汇、本外币存款等数据,为企业提供授信服务。

(三)客户范围

中信保在保企业(企业在中信保等保险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如“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SCH)”、“中小企业综合保险(SSM)”、“小微企业信保易(SSE)”等)。由省行交易银行部发布的由我行与中信保共同确定的白名单客户。

(四)准入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信贷工厂模式授信的基本准入要求,评级不低于B+。

(2)工商注册地在陕西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上年度有出口实绩,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且上年度总营业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下。

(4)原则上在中国银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或持续经营时间超过2年。

(5)海关企业认证为非“失信企业”,记录良好,不存在走私等负面违法行为。

(6) 符合国家进出口、反洗钱相关管理要求。

(五)贷款金额

最高100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300万元。

(六)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

(七)担保方式

信用贷款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超出部分通过不动产抵押或担保公司担保等。

十六、中欧班列贷

(一)特点

通过中欧班列运营平台批量获客。

(二)定义

针对中欧班列(长安号)涉及的货运代理、物流服务、商品出口等小微企业提供信用额度最高200万元,授信总量最高1000万元的授信支持。

(三)客户范围

省内通过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营公司(西安国际陆港多式联运有限公司、西安自贸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中外运物流西北有限公司)开展货运代理及物流业务的小微企业,以及中欧班列(长安号)涉及的跨境电商类等其他自贸区内小微企业。

(四)准入条件

(1)货运代理企业通过“长安号”3家运营公司开展货运代理及物流服务时间满1年;

(2)海关企业认证为非“失信企业”,记录良好,不存在走私等负面违法行为(商品出口类企业);

(3)物流企业无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记录;

(4)企业规模为国家工信部标准小型或微型企业;

(5)符合我行信贷工厂客户准入条件。

(五)贷款金额

最高100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200万元。

(六)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

(七)担保方式

信用贷款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超出部分通过不动产抵押或担保公司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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