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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时间: 2022-03-03 14:55:00
来源: 三原县
作者:
责任编辑: 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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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4日至87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97日向咸阳市反馈了《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陕环督办〔202137号)。11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咸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咸字〔202172号),为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折不扣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奋力谱写三原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整改原则Z.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街道办)和县级有关部


门要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本部门整改落实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切实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对督察反馈问题,厘清责任边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坚决反对先停再说”“一刀切停工停业停产等问题发生。

(三)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对督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和督察期间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按照六个不放过,逐问题落实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阶段推进的,稳步实施,确保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有力有序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对督察反馈问题,深挖成因、对症下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从源头和体制机制上解决同类问题。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同步推进、协同并治,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改目标

(一)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督察反馈指出的19个具体问题整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从严、从实、从细、从快,狠抓整改落实,逐项验收销号,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高标准按期完成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全部处理到位。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2021年,全县以颗粒物(PM2.5PM10)与臭氧(O3)治理为重点,协同管控二氧化氮(NO2)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完成市上下达的指标要求;李家桥国考断面达到考核目标,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持续加强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坚决实行最严格的法治、最严密的管理制度,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不断完善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三个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考核评价机制,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新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三原大讲堂专题培训;县委党校将其纳入教学大纲和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媒体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和深入解读。各镇(街道办)、各部门通过制度化学习宣讲、多轮次培训研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新要求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生态环境局、县委党校,各镇(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各镇(街道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三原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街道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部署重点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大案件,至少每季度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工作举措。要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持续加大考核权重,从严组织实施,强化指标约束,着力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解决重发展、轻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细化深化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广大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敢作为、敢担当。〔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水利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各镇(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聚焦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执法,倒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各镇(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1.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聚焦工煤车尘燃主要污染源精准治理。持续深化工业企业治理,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应急绩效升级,提升治污水平。完善散乱污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管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对历年改造任务回头看,确保取暖设施安装到位、电力和燃气保障到位,提升设施使用率。严厉打击劣质煤违规销售,严防劣质煤流入市场。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禁止国四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冒黑烟柴油车、燃油农用三轮车等在禁行区域行驶。持续开展路查路检和入户抽测,对超标排放车辆违规上路行驶、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严格查处。精细化管控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咸阳市扬尘污染防治精细管控45条》规定,严格红黄绿牌动态管理,强化渣土车管控。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不定期开展道路、绿植、建筑立面等大冲洗活动。加强餐饮业油烟管控,规范露天烧烤。强化生物质露天焚烧管理,对火情快速发现、快速处置。强化禁燃禁放管控,全县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严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行为。按照《三原县生态环境责任清单》及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工负责

2.系统实施水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以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快完善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设施、雨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效能。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重点开展渭河干流排污口排查,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严格水资源总量控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工业、城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按照《三原县生态环境责任清单》及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巩固和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切实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强化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落实企业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相关法定义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有效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等行动的落实。按照《三原县生态环境责任清单》及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工负责

(三)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 推动绿色转型升级。严禁新增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审查新上项目能耗双控目标。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打造四三二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新兴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和绿色份量。帮扶重点企业开展应急绩效提升行动,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升级改造治污设施。加大清洁能源保障,推进企业清洁化改造及供热清洁替代。〔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办)具体落实〕

2. 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强化监督,持续推进旱腰带采石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四十里塬坡水土保持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国土绿化,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办)具体落实〕

3.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加快研究全县碳排放达峰计划和路线图,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推进以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为特征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打造绿色发展的新动能。加大绿色低碳宣传力度,推行绿色低碳生活和生产方式,实施低碳产品惠民政策,营造市民共同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下设办公室及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舆论宣传组。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改办)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调度督导。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定期督导检查,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各镇(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及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难点问题。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在本方案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各镇(街道办)及县级相关部门对照县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承担任务,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送县整改办。各整改牵头单位履行整改抓总职责,负责整改工作的调度、协调、督促、汇报和验收销号,并负责收集整理当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报县整改办,并在县级整改方案印发后6个月内以正式文件报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提出督办意见。严明整改纪律,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的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

四是严格销号标准。整改牵头单位对整改销号工作负总责。各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县整改办印发的《三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履行整改销号手续。县整改办负责对整改完成结果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予以批复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合格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等问题发生。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制定责任追究实施方案,逐一深入调查,依纪依规严肃追责。对在督察整改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人员,也要实施追责问责。

六是加大信息公开。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充分利用电视台和网络平台,追踪报道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曝光环境突出问题,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好的做法和成效,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三原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三原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

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一、有的领导对咸阳市大气环境质量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紧迫感、主动性不够,对排名在全国靠后的现状,没有积极从工作落实中找原因,而是归结于地理气象条件限制、主城区距机场过近等客观因素,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存在懈怠情绪。在抓工作落实方面,一些干部有不在乎、无所谓思想,上级推一推动一动,压力传导未打通最后一公里上热下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提升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整改措施:

1.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学习计划,各镇(街道办)各部门也要制定各自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环境保护专题学习讨论。重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2.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牵头,制定县级主体班次教学培训计划,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三原大讲堂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党校教学和干部学习培训、自主选学的重要任务,纳入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政策理论水平,努力解决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深度、重视程度、工作力度方面的偏差,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力。

3. 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督促各级各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中去谋划,坚持新发展理念,稳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调整用地结构,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实现,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级包抓领导:李华林、杨红刚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生态环局,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个别考核指标虽明确了打分细则,但赋分排名工作不够严谨。个别部门考核指标年年扣分,仍然年年完不成任务,考核倒逼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目标:加大生态环境考核力度,强化考核奖惩,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整改措施:

1. 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将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减分项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形成更加鲜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导向和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

2. 县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完善考核细则,对各镇(街道办)及县级有关部门进行科学的考核赋分,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加大反馈问题整改倒逼作用。

3. 县水利局负责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牵头推进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科学组织进行考核,并结合水环境质量考核情况综合予以评价

4. 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将生态环境保护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县级部门平时考核,由县生态环境局和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根据县级部门工作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发生问题或工作不力情况)统一提供基础评价,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考评后按季度兑现考核奖惩。

县级包抓领导:刘荣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河流断面水质是否达标是河长制落实情况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2019年乾县泔河屈家咀断面考核标准是III类,实际水质为IV类,是全市18个断面中唯一一个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但乾县河长制考核结果却排名各县市区前列。

整改目标: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准确、合理、详实。

整改措施:

1.县水利局负责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牵头推进河湖长制相关工作,修订《三原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增加水环境质量河流断面水质在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的分值权重。

2.严格按照修订后《三原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县级包抓领导:周华庆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2月底

四、20167月,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陕西省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关中地区一个乡镇保留1个年生产能力5000万块标准砖以上的空心粘土砖厂。督察发现,咸阳市整治后保留76家砖厂,但其中63家聚集在旱腰带南侧6县(市)。部分乡镇扎堆分布,其中三原县徐木乡就有7家。全市粘土砖厂虽然生产规模均符合要求,但大产能小产量情况普遍,大部分年产不足2000万块。

整改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合理调整砖瓦企业布局,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全县范围内砖瓦企业规范生产、有序经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1. 按照严格标准、总量控制的原则,鼓励砖瓦企业有序退出,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全力优化产业结构。

2. 综合运用监测监控等执法手段,加大对砖瓦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污染治理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超量排污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3. 202112月底前完成全县砖瓦用粘土矿山剩余储量核实,根据核实成果制定粘土矿山整治和退出计划,按计划逐步实施粘土矿山退出。

4. 制定《三原县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砖瓦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对这些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防扬尘污染、排放超标等问题反弹,对反弹严重、整治无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退出方案,平稳有序退出。

县级包抓领导:蒙小卫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大程镇、西阳镇、鲁桥镇、陵前镇

完成时限:20223月底

五、2018年以来,咸阳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连续三年排名全省末位;202116月,PM10平均浓度同比升高6.3%,优良天数比例低于汾渭平原11市平均值。202115月,关中8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只有咸阳市不降反升,且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倒数第1

整改目标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整改措施

1. 严格落实《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认真组织实施《三原县2021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实行空气质量、重点工作周调度、周通报制度,确保行动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2. 制定三原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精细化、清单化、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化落实工煤车尘燃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责任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辖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3.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科学预测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修订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实行差异化管控措施,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限停产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大气污染的削峰降频。

4. 持续推进一县一策跟踪研究课题,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科研支撑作用,努力实现科学治霾。

县级包抓领导:尚科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2021年春节期间,由于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管控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指数连续11小时爆表。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止非法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咸政发〔20219号)等规定,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监管,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

1. 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为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切实抓好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2. 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确定的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燃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印发禁售宣传单、宣传彩页和张贴悬挂禁售宣传海报、条幅等方式持续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进一步畅通烟花爆竹售卖燃放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县级包抓领导:张正君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201811月,咸阳市在制定《咸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时,未开展实地调查,仅从公安户籍系统推算确定改造户数,导致与实际不符,改造任务不断变化,影响改造进度。2019年咸阳市未按照《关于赴各县市区对清洁取暖设施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对2019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开展绩效考评。

整改目标: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

整改措施:

1. 完成2021年度农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2. 组织开展全县清洁取暖考评验收工作。主要考评验收第三年度改造完成情况,兼顾第一年度、第二年度改造情况。考评全面自查自验、交叉考评验收两个阶段实施。

县级包抓领导:刘航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1115日前

八、20202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简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将开工前建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验收备案的程序,简化为仅由施工单位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不经现场验收即可开工,导致一些项目未建成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即开工。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房建和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验收制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从源头把好全县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关。

整改措施:

1. 制定并印发《关于全县建设工程全面落实扬尘治理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验收程序、标准、范围。

2. 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验收责任,全面落实建设工地验收工作人员责任,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坚持验收一个开工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严格执行“6100%”要求,同时加大抽查、督查力度,全面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县级包抓领导:尚科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九、按照《2018年咸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红黄绿牌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三项及以上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的工地应挂红牌。督察组现场抽查全市24家建筑工地,其中21家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加强建设工地扬尘管控治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红黄绿”牌管理制度,确保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1. 加强全县扬尘污染防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加大对执行红黄绿牌管理、抽查和考核工作,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不再反复。

2. 强化运用考核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6100%”要求。强化扬尘监管执法力度,对全县扬尘污染处罚案件不定期开展案件评查。

3. 组织有关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规条例,督促属地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处罚规定。

县级包抓领导:尚科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201910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全面完成关中地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完成整治后新发现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取缔。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0年新发现的4散乱污企业未予取缔,而是进行提升改造。

整改目标:建立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1. 开展常态化排查。依托县、镇、村三级网格管理系统,充分发挥镇、村一线指挥部作用,由专职或兼职网格员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反馈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工信局设立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2. 坚持清单化管理。对发现的疑似散乱污工业企业,各镇(街道办)建立工作台账,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甄别,实施清单化管理。落实月报告工作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情况。通过交办、督办等形式,适时调度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

3. 落实精准化监管。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依规持续对具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特征的规模以下企业,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管,发现一例,整治一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检查。

县级包抓领导:蒙小卫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县级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一、三原县谷念会塑料加工厂无任何手续,从20213月起租赁国营单位废旧场地从事塑料颗粒加工,现场堆放原料约50吨,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相关乡镇干部均表示未发现,排查整治不严不细。

整改目标:加强全县散乱污企业排查治理,实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1. 谷念会塑料加工厂自行对设备进行拆除清运,城关街道办负责对企业进行断水断电,企业组织车辆将现场原料进行了清运处理,做到两断三清标准,场清、人走、场地恢复原貌。

2.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检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散乱污问题企业建立台账、立即整治、逐一销号,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

县级包抓领导:蒙小卫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二、部分企业、加油站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耗材更换不及时、跑冒滴漏严重等问题。金树智能家居公司、凯德橡塑制品厂、泰迪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咸阳玉龙塑业有限公司、富德润智能科技公司等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  

改目标:加强企业VOCs治理管控,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 全县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台账。

2. 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跟进督查帮扶问题整改落实。

县级包抓领导:尚科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三、部分餐饮门店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耗材更换不及时、跑冒滴漏严重等问题。乾县泽丰酒店、永寿县君豪酒店、永寿百姓饭庄、泾阳小金花餐饮等4家餐饮门店厨房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不及时,处理效果不佳。

整改目标:规范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维管理。

1. 加强监管,落实油烟管道清洗、设施维护等要求。

2. 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的原则,全面摸排辖区内餐饮单位数量、规模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餐饮单位治理工作台账

3. 对餐饮单位定期组织集中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检查问题清单,进行销号管理。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加强餐饮单位油烟排放监测,对无法达标的单位,督促立即整改。

县级包抓领导:尚科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四、咸阳市个别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增,影响污染削峰效果。20201115日限产后,兴化集团1个月内污染物排放量增加3.4吨,台玻公司平均日污染物排放量增加0.58吨。2020111217日黄色预警期间,兴化集团比正常生产多使用燃煤249吨,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多使用燃气0.6万立方米。

整改目标确保应急期间企业减排达到削峰效果

整改措施

1.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合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2. 县生态环境局及时审核、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加强应急期间企业管控,严格核查企业减排量及燃料用量,确保减排收到实效。

县级包抓领导:尚科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五、三原润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农田水利条例》规定,抽取泾惠渠灌溉用水用于工业生产,每年违规取水约3.5万吨。

整改目标: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加强各企业用水监管,杜绝违规用水行为。

整改措施:

1. 联系陕西省泾惠渠灌溉中心,严禁改变灌溉水用途的行为发生,由泾惠渠灌溉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改变灌溉水用途的行为发生,从源头进行整治。

2. 对企业违法取水行为进行查处,并举一反三加强各企业用水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 由县水利局向三原县润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不得违规购买泾惠渠灌溉水作为工业生产水源,县水利局对该公司取水行为进行监管。

县级包抓领导:周华庆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24月底

十六、2017年至20213月,咸阳利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污泥处置协议要求,对接收的西安市多座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进行处置,将约8万吨生活污泥非法倾倒于一般农田中,占地约65.17亩。20172020年,三原县自然资源局大程镇分所两次发现该公司违法倾倒污泥行为,但未及时制止,也未查处,更未向上级部门报告。直至被生态环境部查实并作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典型案例通报后,三原县才开始查处整改,负面影响较大。

整改目标: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规范记录台账,规范储存、处置,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杜绝县域内非法倾倒污泥行为。

整改措施:

1. 严格按照已经制定的专项整改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堆存污泥的转运工作,建立临时陈化场,铺设2层防渗布,设置雨水收集池;加大生产制砖消化量,12月底前将现存的泥土混拌物全部消化。

2. 健全污泥清单台账,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日记录、周统计、月汇总,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3. 根据企业设计处理能力,按计划接收污泥,严格做到规范处置、储存。

县级包抓领导:蒙小卫尚科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大程镇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

十七、西源陶瓷有限公司、陕西煤化咸阳新型热能公司、陕西建恒伟业建材公司等8家企业均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不规范、管理混乱等问题。(西源陶瓷有限公司、陕西建恒伟业建材公司、美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三原西阳镇污水处理厂、鲁桥前河砖厂、天和建材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加强企业危废管理,确保危废暂存设施建设规范,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整改措施:

1. 对督察指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2. 加强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危废规范管理、规范处置。

3.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立危废暂存间,规范贮存各类危险废物。

4. 西源陶瓷有限公司做好危废台账规范管理,省内外危废处置转移联单10日内盖章收集。

5. 陕西建恒伟业建材有限公司做好危废物收集,加强危废间管理,危废间门口设置警示牌,废机油桶及油抹布桶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并建立台账。

6. 在规范整治美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危废间、厂区环境卫生等工作

7. 西阳镇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库。

8. 责令前河砖厂制度全部公示上墙。

9. 天和建材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加强危废暂存间的管控,配置称重设施;定制危废物放置钢制防渗漏托盘,并配放废油阀门,危废间门口设立围堰,防止危废外流;设置危废间警示牌,危废间内分类贮存废物,并在废机油桶及油抹布桶放置危险废物标签;做好危废暂存及转移的台账记录,专人负责管理。

县级包抓领导:尚科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112月底

十八、督察进驻期间,关于建筑垃圾的群众信访问题共42件,占16%。泾阳县安吴镇许岩村废弃砖厂堆存约5万立方米建筑垃圾

整改目标:严查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行为,规范建筑垃圾清运,严防违规现象发生。

整改措施:

1. 照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处置核准,强化源头监管。

2.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措施,严查不按规定线路拉运、违规倾倒、乱拉乱倒等行为。

3. 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坚决取缔。

4. 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要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系统,符合密闭运输规定等。

县级包抓领导:尚科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九、秦汉新城(现秦都区)双照街办苏家村已完成双替代工作,但村庄部分居民仍有使用柴草做饭现象。泾河新城(现泾阳县)泾干街办团庄村、炮房村、大曲子村、大训堡等村村民燃烧煤炭和生物质取暖、做饭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目标: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坚决杜绝散煤及生物质复烧现象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1. 县发改局牵头,确保20211115日前完成全县农村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结合实际落实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2.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加大散煤治理宣传力度,开展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散煤场点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流动销售劣质煤行为。采暖期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实现城乡集中点煤质监督抽检全覆盖,确保生产、流通的洁净煤符合标准。强化秋冬季期间散煤监管,在交通干道、超限站设卡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严防劣质煤流入。在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组织有偿回收民用剩余煤炭,严防散煤复烧。

3. 各镇(街道办)对村庄清洁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已完成改造的住户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散煤复烧。   

县级包抓领导:刘航何英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

整改时限:2022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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