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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时间: 2025-06-19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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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2016016357Y/2025-0072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原文链接:https://www.snsanyuan.gov.cn/zfxxgk/fdzdgknr/zfwj/xzfbwj/202506/t20250627_1981244.html

一、修订背景

为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5〕40号)精神,结合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三原县政府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三原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管理,优化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总体情况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包含257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244项,省级层面设定事项13项。此次修订严格遵循“依法调整、精准适配、高效便民”原则,通过事项增减、名称规范、依据更新等调整,确保清单与上位法及上级政策要求保持一致,与县域治理实际需求精准匹配。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事项删减:破除壁垒,激发活力

1.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务院令第797号删去“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依据国家层面清单修订要求,删去“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4项事项。

2. 县水利局:根据陕政办函〔2025〕30号明确的实施机关调整要求,删去“坝顶兼做公路审批”事项。

3. 地方层面清理:因与国家层面“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审批内容重复,取消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设立的“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事项。

(二)事项新增:精准覆盖,优化服务

新增“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2项事项,由县公安局主管并实施,进一步完善涉台港澳服务管理职能,提升便民服务精准度。

(三)名称调整:规范表述,明晰范围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办法》,将县市场监管局主管的“食品经营许可”名称调整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明确许可范围边界,实现与备案管理的精准衔接。

(四)依据更新:依法依规,动态适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核心内容进行调整,确保每项许可事项“来源合法、依据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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