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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 2025-07-15 1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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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2016016357Y/2025-0070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起草依据

  依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通知》(水农(2019)2号)、《陕西省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合法性与合理性,结合我县供水实际,我局对2020年《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定了 2025年《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后,秉承开放、民主原则,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用水户代表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共发出征求意见函52份,收回52份,没有提出异议。

三、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是2020年5月2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至今年5月21日5年施行期满;二是按照我县农村供水管护模式的变化和新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需要重新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制。

    基于国家及省级法规为依托,本县多部门的协作支持,以及2020年《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的成功施行,足以确保该办法有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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