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5-007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文件起草依据
依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通知》(水农(2019)2号)、《陕西省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合法性与合理性,结合我县供水实际,我局对2020年《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定了 2025年《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后,秉承开放、民主原则,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用水户代表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共发出征求意见函52份,收回52份,没有提出异议。
三、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是2020年5月2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至今年5月21日5年施行期满;二是按照我县农村供水管护模式的变化和新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需要重新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制。
基于国家及省级法规为依托,本县多部门的协作支持,以及2020年《三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及使用管理办法》的成功施行,足以确保该办法有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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