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5-006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原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自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县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自建房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划控制文件,个人自建房存在较多私搭乱建、违规加建、不按规划审批内容建设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导致城市街道风貌受损,破坏了城市整体规划布局和功能布局,极大地影响了我县对外形象。为规范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自建房,有效遏制个人违法违规建房,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和形象,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起草了《三原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自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编制依据和规划管控范围。第二章,规划与用途管理。主要明确了不予审批个人建房的情形。第三章,建设管理。主要明确了个人建房的管控要求、办理流程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第四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主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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