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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时间: 2026-09-11 1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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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2016016357Y/2026-0062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三政发〔2026〕20号 发布机构 三原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9-09 有效性
主题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县政府决定,9月18日在全县依法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具体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10时15分结束。

二、试鸣信号

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实行集中统一控制,信号规定为防空袭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2.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

希望城区广大人民群众在听到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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