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6-004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三政发〔2026〕13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6-07-07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按照《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遵照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普查认定并征求产权人(使用人)意见后,确定将“西北林业勘察设计院办公楼旧址、西北林业勘察设计院战备楼旧址”2处建筑列为我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镇(街道)、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国务院《历
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的发现、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对公布的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保护利用措施,坚决制止拆毁、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确保将历史建筑保护要求落地实处。
附件:三原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附件
三原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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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位置 |
建筑名称 |
建筑 类型 |
建设 年代 |
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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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史建3-001 |
三原县城关街道办池阳大街39号 |
西北林业勘察设计院办公楼旧址 |
办公 |
1964年 |
办公楼一座,地上3层,建筑面积约4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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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史建3-002 |
三原县城关街道办池阳大街39号 |
西北林业勘察设计院战备楼旧址 |
办公 |
1964年 |
战备楼一座,地上2层,建筑面积约5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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