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6-003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三政发〔2026〕3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6-03-25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6年3月4日8时许,我县境内泾惠渠发生群众落水险情。附近群众孟涛发现后,第一时间组织谭康、冯宝献、赵小朋等人合力施救,谭康在救援过程中意外坠入渠内,经全力抢救,最终不幸牺牲。
为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县政府研究决定,分别授予谭康、孟涛、冯宝献、赵小朋等四名同志“三原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给予孟涛同志1万元奖金奖励;给予冯宝献、赵小朋每人5000元奖金奖励;给予谭康同志5万元奖金奖励,同时增发20万元的抚慰金。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可贵品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正道,勇于奉献,凝聚合力,为深化平安三原、法治三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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