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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谭康、孟涛、冯宝献、赵小朋等四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时间: 2026-03-3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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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2016016357Y/2026-0035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三政发〔2026〕3号   ​ 发布机构 三原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3-25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6348时许,我县境内泾惠渠发生群众落水险情。附近群众孟涛发现后,第一时间组织谭康、冯宝献、赵小朋等人合力施救,谭康在救援过程中意外坠入渠内,经全力抢救最终不幸牺牲

为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县政府研究决定,分别授予谭康、孟涛、冯宝献、赵小朋等四名同志三原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给予孟涛同志1万元奖金奖励;给予冯宝献、赵小朋每人5000元奖金奖励;给予谭康同志5万元奖金奖励,同时增发20万元的抚慰金。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可贵品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正道,勇于奉献,凝聚合力,为深化平安三原、法治三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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