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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时间: 2026-01-06 15: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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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2016016357Y/2026-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三政发〔2026〕1号 发布机构 三原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1-06 有效性
主题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陕西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县科学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本次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涉及全县9个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共形成图斑530个,总面积4544.47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7.88%。具体涉镇(街道)及面积见附件,也可到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查询核实。

二、划定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以25度以上陡坡地为核心划定范围,统筹自然生态整体性与耕地保护要求,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确保边界落地准确。

三、管控要求:一是在本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逐年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二是严禁在划定范围内毁林、毁草开荒。三是划定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公告规定在禁垦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实施期限: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按程序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1.三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情况表

             2.三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图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附件1

三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情况表


序号

行政区名称

总面积/公顷

划定面积/公顷

1

陂西镇

5245.24

0

2

城关街道

5748.58

64.61

3

嵯峨林场

663.19

539.45

4

嵯峨镇

7066.86

1930.11

5

大程镇

6749.63

206.89

6

独李镇

2580.04

20.64

7

陵前镇

11344.66

640.79

8

鲁桥镇

2988.09

49.91

9

渠岸镇

2855.21

37.91

10

西阳镇

3643.35

88.1

11

县城建成区

1008.41

6.51

12

新兴镇

7788.29

959.55

合计

57681.55

4544.47

附件2

三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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