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5-005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三政发〔2025〕15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5-09-1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县政府决定,9月18日在全县依法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具体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10时15分结束。
二、试鸣信号
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实行集中统一控制,信号规定为防空袭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
2.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
希望城区广大人民群众在听到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信号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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