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5-005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三政发〔2025〕14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5-09-0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2025年8月27日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赵 伟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吉 庆同志任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王 龙同志任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贾 乙同志任县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副主任;
王靖雯同志任县审计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 波同志任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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