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5-004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三政发〔2025〕9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5-06-18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2025年6月17日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小房同志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
刁振辉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姜 亮同志任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宗可义同志任县城市建设征收补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 超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于 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
李 勇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
范文暄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晓春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科);
李文平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永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正科);
张 涛同志任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屈 鹏同志任县烈士陵园管护中心主任;
赵 锋同志任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李 鹏同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刘 勇同志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惠崇利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邓振凯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康恒祖同志县人防办主任职务;
李向阳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 琦同志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贾晓艳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赵建军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商务局局长职务;
黑 哲同志县司法局鲁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方 艳同志县司法局西阳司法所所长职务;
屈 鹏同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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