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6-005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三政办发〔2026〕13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6-06-30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三原县2026年PM2.5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
三原县2026年PM2.5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稳步下降。但对照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省市工作要求,我县PM2.5浓度仍处高位,臭氧、扬尘、移动源污染叠加影响突出,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降低PM2.5浓度,协同控制臭氧污染,推动全县空气质量稳步进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持续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协同控制臭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聚焦工业、移动、扬尘、燃烧、面源五大领域,实施精准治污、源头管控、协同共治、联防联控。确保2026年PM2.5浓度不高于36.9微克/立方米,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减少,优良天数稳步增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减少工业源排放
1.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政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建项目严格对标先进能效和超低排放标准,从源头降低能耗、减少排放。持续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推进高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
2.有序淘汰退出落后低效产能。持续优化工业结构布局,聚焦水泥制品、非烧结砖瓦、建筑材料制造、铸造等重点行业,对生产工艺落后、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低的企业或生产线引导淘汰退出,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3.规范涉VOCs企业监管。组建专家技术团队,开展企业精准帮扶。强化VOCs源头收集与末端治理,推进数智化管控。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定期排查整改泄漏点位。6月底前,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8家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废气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4.强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以铸造、砖瓦、橡胶、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涉气企业前期存储、工艺过程、末端等集中排放环节的全流程治理改造,全面提升污染物的收集率、去除率,进一步提升减排效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5.加快重点行业绩效升级。推进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创A升B减C清D”行动,全县申报B级及以上(含引领性)企业不少于3家,新增不少于3家。9月底前,往年已完成一轮整治的砖瓦升B企业,达不到对应绩效级别的,停产整治。现场复核已经评为B级及以上环保绩效企业,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程序降级处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二)严格管控移动源排放
6.推进老旧货车淘汰更新。以“两新”政策为抓手,加快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推进国五及以下垃圾清运车、清扫车等更新,优先推广新能源车辆。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7.严格落实禁限行政策。严格落实主城区禁限行措施,加大路查频次,严查高排放车辆违规入城。紧盯重点路段、高峰时段,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强化宣传引导,曝光违法信息,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通行规定,规范文明出行。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8.推进重点行业清洁运输。年底前,煤炭、火电、水泥等行业及年大宗货物运输量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物流园区清洁运输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稳步提升新能源和国六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9.推进货运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入城区域新能源补给站布局,推广新能源货运车辆,引导物流园区、场站优先使用清洁能源运输工具,稳步提升清洁运输水平。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邮政三原分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10.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全面排查并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建立台账,动态更新,鼓励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邮政三原分公司、县城投公司,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11.严格环保绩效企业移动源监管。已经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环保绩效的企业或新申报B级及以上环保绩效的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货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或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B级及以上环保绩效企业必须安装门禁系统并联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三)精细监管各类扬尘源
12.提升扬尘监管能力。常态化开展扬尘整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快速发现、快速处置、闭环管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乡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13.从严管控各类扬尘。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推广新型抑尘技术。道路实施“吸扫+湿扫+冲洗”模式,重点区域湿法清扫;4—9月每周大冲洗,全面整治裸土扬尘。
牵头单位:县城乡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公司、县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四)科学管控各类燃烧源
14.加强锅炉综合治理。鼓励淘汰分散燃气小锅炉,改为电锅炉或集中供热,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深度治理,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
15.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坚持因地制宜,加大夏秋两季秸秆清运,每村至少设立1—2个临时中转堆存点,加强村级中转站点运行维护,疏通产业链条,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强化夏秋巡查,无人机全域监控,严防露天焚烧。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各镇(街道)
16.持续深化清洁取暖。推进地热、余热、热电联产供暖,提升替代面积。大力推进农村地区“光伏+清洁取暖+和美乡村”示范应用。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五)综合治理污染面源
17.严格汽修行业污染治理。全面升级低效治理设施,推广二级活性炭、催化燃烧,发挥汽修绿岛集中治理作用。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18.加强企业治污设施质量和商品汽柴油销售使用环节质量检测。按标准抽测工业企业、汽修行业治理用活性炭,确保达到优级品;常态化抽检工地、车辆油品,严打不合格油品,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19.深化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检查,学校食堂、医院、大型餐饮综合体、餐饮一条街等重点区域实施油烟集中治理改造,加强运维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发挥减排效益。
牵头单位:县城乡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20.加强烟花爆竹管控。严格落实禁售禁放规定,加强元旦、除夕和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管控。加大对网络、流动销售烟花爆竹和燃放问题的常态化巡查,保持高压管控态势。加大与周边县区之间的协同管控。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PM2.5治理工作专班,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办,具体负责各项治理任务的调度推进和督促指导。县级各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或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
(二)科学规范治理。持续开展PM2.5源解析,精准分析阶段性重点污染来源和传输规律,为科学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技术支撑。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管理要求,坚决杜绝人为干扰。
(三)提升监管执法。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对主观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重罚,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四)加强联防联控。推进与高陵泾阳富平阎良重点片区联防联治,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效解决与富平交界区域污染问题。共同做好夏季臭氧管控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实施分阶段差异化生产和运输调控。
(五)加强宣传动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产生活方式。常态化开展生物质禁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新能源货车推广、绿岛建设应用等重点工作宣传。政府部门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引导企业开展绿色生产,鼓励公众共同参与大气污染治理。
附件:1.三原县PM2.5治理工作专班和工作职责
2.落后低效产能淘汰退出项目
3.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
4.锅炉综合治理项目
5.汽修行业污染治理项目
附件1
三原县PM2.5治理工作专班和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杨红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科显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生态办、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邮政三原分公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城投公司、各镇(街道)、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科显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许文斌、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权债务清偿中心副主任乔治、城关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鲁辉担任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专班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大气污染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研究审定PM2.5治理重大事项、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分析研判治理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问责激励等工作。
办公室主要负责PM2.5治理日常工作,调度工作进展,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精准研判PM2.5指标,提出管控建议,实时调度并通报问题,跟踪督办整改。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或指标冒泡严重的县级部门、镇(街道)督办、约谈。
附件2
落后低效产能淘汰退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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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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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原县 |
陕西一丰建材设备有限公司 |
淘汰年产20万根烟道生产线。 |
|
2 |
三原县 |
三原正泰锻压有限公司 |
1台630—4KW室式燃气锻造加热炉改为1台260KW高温箱式电阻炉。 |
附件3
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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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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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原县 |
陕西加建印业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 |
|
|
2 |
三原县 |
陕西合达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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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三原县 |
三原秦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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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原县 |
陕西金丽弘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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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三原县 |
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 |
||
|
6 |
三原县 |
陕西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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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原县 |
三原华伟建材有限公司 |
对照绩效升级标准深度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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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原县 |
三原天和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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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原县 |
陕西泽轩恒嘉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附件4
锅炉综合治理项目
|
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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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原县 |
三原时利和泡沫包装 有限公司 |
1台4蒸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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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原县 |
西安中亚科技有限公司三原分公司 |
8台26蒸吨/小时的供暖燃气锅炉进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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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原县 |
西安中亚科技有限 公司三原分公司 |
对宏远南区3台3蒸吨/小时的燃气锅炉进行更换替代为6台空气源热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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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原县 |
陕西润禾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
1台10蒸吨生物质锅炉治理设施改造为石灰石膏法+SCR脱硝+静电布袋治理。 |
附件5
汽修行业污染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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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企业名称 |
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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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原县 |
三原佳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三原县新星汽车维修厂等39家汽修企业 |
对涉喷漆汽修企业有组织治理设施进行升级。其中对10家的UV光氧+活性炭处理设备更换为催化燃烧处理设备;对29家的UV光氧+活性炭处理设备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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