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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原县城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听证会听证报告

时间: 2022-04-06 15: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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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665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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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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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点,在县政府东二楼发改局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就三原县城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本次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8名、听证人3名,4名人员列席旁听。18名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推荐产生,其中消费者8名,县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县政府部门4名,经营者参加人3名,专家代表1名。3名听证人由县发改局副局长,县发改局价格股相关负责人担任。三原融媒体中心新闻媒体记者对会议进行报道。会前,县发改局依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了听证方案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并将会议主要文件资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举行时,听证会参加人应到18人,实到17人,参会人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上,按照议程安排,县发改局价格股相关负责人陈述了三原县城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听证方案,介绍《三原县城区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报告》情况。到会的17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定价听证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和论证。听证会主持人作会议小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定价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批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三原县城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听证方案的意见、建议

本次听证会17名参加人一致认为,“我县现行出租车运价是2007年制定的,起步价格2千米3元,超过2千米加收1.20元/千米,租车超过5千米的,超出部分加收每千米运价50%的单程回空费(1.80元/千米)”。

拟调整方案一:

起步价格3千米(含3千米)5元,超过3千米加收1.80元/千米,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含6时),起步价格3千米(含3千米)6元,超过3千米加收2.00元/千米,租车超过6千米,,超出部分加收每千米(白天或夜间)运价50%的单程回空费,往返乘车不得收取回空费”。

拟调整方案二:

起步价格3千米(含3千米)5元,超过3千米加收1.80元/千米,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含6时),起步价格3千米(含3千米)6元,超过3千米加收2.00元/千米。单次乘车6千米至9千米(含9千米)这部分营运里程运价按(白天或夜间)千米运价的1.2倍计,不计回空费;单次乘车超过9千米至停车这部分运营里程运价按(白天或夜间)千米运价的1.5倍计,不计回空费。

现行运价较低,拟调整方案合理,有利于出租车运行和群众搭车的积极性,符合我县实际。

出租汽车更新换代,加上近年来城区建设规模的现实情况,出租汽车成本中职工薪酬、油价等上涨,我县适度调整现行出租车运价,规范出租行业的行为是十分必要的,也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17名听证会参加人中,9名表示同意听证方案一,1名表示同意听证方案二,6名表示方案一、二都可,1名弃权。

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还就出租汽车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调价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一)建议出租汽车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充分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二)建议运价由2千米(含2千米)3.00元调整为3千米(含3千米)5.00元,改为(不含3千米)5.00元。

(三)建议完善出租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管理。

(四)建议加强出租车运价的公示,要求出租车能打表计费。

三、听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采纳出租汽车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充分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建议。要求出租汽车公司强化司机的服务意识,持续更新服务理念。要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方便乘客出行。

(二)不采纳运价由2千米(含2千米)3.00元调整为3千米(含3千米)5.00元,改为(不含3千米)5.00元的建议,根据常规计算需要,以及参照咸阳市有关文件,不采纳此建议。

(三)采纳完善出租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管理的建议。运营部门和出租公司要加强对营运方面的管理,要采取多方式方便大家出行,出租车不能无故拒载、不打表、超标准议价等。

(四)采纳加强出租车运价的公示,要求出租车能打表计费的建议,要求出租车在明显位置标明起步价,加价等具体明细,让消费者对收费一目了然。

本听证报告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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