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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 2025-07-17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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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2016016357Y/2025-0044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三政发〔2025〕13号 发布机构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7-17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2025年7月8日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  利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冉  明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韩东祥同志任县招商中心主任;

孙  健同志任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权债务清偿中心主任;

潘  伟同志任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旭鹏同志任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建办公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周菊红同志任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科科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李  斌同志任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乔  治同志任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权债务清偿中心副主任;

高  歌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康同志任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  斌同志任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  兴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同运刚同志任县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磊同志任城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元华同志任县司法局陵前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荣胜同志任县财政局独李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韩  潇同志任县财政局渠岸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鲁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晓岚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独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路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陵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  永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申东、李斌同志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冉  明同志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李  荣同志县劳动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海平同志县政务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韩东祥同志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清涛同志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科科长职务;

李  斌同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主任(站长)职务;

王旭鹏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  亮同志大程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  珺同志县司法局陵前司法所所长职务;

程文科同志嵯峨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三原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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