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2016016357Y/2024-012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确保三原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更新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三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听证会地点
三原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听取参会代表对三原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和更新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质询。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三原县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27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三原县自然资源局报名,报名人员经三原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听证资格。
报名联系人:惠 蕊 32368427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三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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