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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三原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 2024-03-22 15: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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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2016016357Y/2024-00221 主题分类 林业
文号 发布机构 三原县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深化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同时也可显化三原县园林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可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我县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该项工作,现已形成初步工作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规定,我局举行三原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三原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二、听证人

三原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时间

拟定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

四、听证地点

三原县自然资源局。

五、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三原县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3月2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三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联系人:孙林安(13689183080)。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听证会代表由各镇(街道办)、财政、发改、统计、交通、环保、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三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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