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6〕8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遴选项目主体,通过镇办推荐,主体申报,拟实施农业专项资金经营主体2家。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
公示要求: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干部群众均可实事求是向三原县农经站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三原县农经站
受理电话:029-32317528
附件1:
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
实施主体名单
1.三原新立种植养殖家庭农场
2.三原甲邑朵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