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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编号:2026年第51号 

时间: 2026-04-07 14:53:20
来源: 网站原创
作者:
责任编辑: 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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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佳乐因保管不善,将陕(2024)三原县不动产权第0001537不动产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佳乐

  2026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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