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知识产权权利人:
为推进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建设,切实加强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我县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引领作用,增强县域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加大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率,根据《三原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助奖励规定,现就2024年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凡在本县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个人。
二、项目征集范围:
1、专利授权资助项目: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授权);
2、专利导航、专利分析、专利评议;
3、贯标企业资助;
4、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5、 外购专利;
6、 商标、专利质押融资;
7、 持续缴费超过5年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一次资助;
8、 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项的;
9、 地理标志、专利、贯标宣传及培训的优势企业;
10、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助;
11、知识产权诉讼和维权援助;
12、专利保险;
13、标准必要专利。
三、申报资料: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专利发明证书及复印件;
3、专利授权证书及复印件;
4、项目申报书;
5、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资料。(参照三原县政府信息网《三原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料报送地点: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
联 系 人:黄伟 13399101520
刘莉 13992061402
电 话: 029-322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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