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_SY-2022-000139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11: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机构: | 信息办 |
按照咸阳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互助资金规范管理风险防范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已办理互助协会2020年9月30至2021年9月30日贷款产生的利息,根据各镇(办)各互助协会上报资料,经县乡村振兴局严格审核,现对2020年9月30至2021年9月30日互助协会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贴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公示期满后,县乡村振兴局将贴息资金拨付到脱贫户财政惠民一卡通内。
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县乡村振兴局 029—32287099
联系人 刘军
三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4日